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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CB收货标准

1. 来货要与采购单定购版本一致;2. 线路无短路、开路现象;

3. 非线路之导体(残铜)须离线路 2.5mm 以上,面积必须≤0.25mm2;

4. PAD 中间打孔,孔位偏移或 PAD 受损,单边不小于 30%;5. 钻孔不允许多钻、漏钻、变形和末透等情形;

6. PTH 零件插件孔,孔破面积≤5%,沾漆(阻焊油上 PAD,下同)面积≤10%;7. 不允许线路翘起等情形(线路翘皮);

8. PCB 线路之 PAD 不得有翘起之情形(焊点翘起);9. 不允许线路露铜沾锡等情形;

10. 实际线路宽度不得偏离原始设计宽度的±20%;11. 阻焊油丝印偏移不超过±0.15mm;

12. 线路沾漆,PAD 上沾漆面积必须≤10%原始面积;

13. 起泡:起泡面积距离线路必须≤0.7mm 以上,最大直径≤0.7mm2,且是在零件覆盖之处;14. 外形公差为±0.15;

15. PCB 变形、弯、翘程度≤1%基板之斜对角长度;16. PCB 不允许出现断裂现象;

17. 签板做货的定单,以最后确认的一次样板为准做货;签图做货的以签图的图纸以及其附加信息做货;

18. 拼板如要求 V-CUT,其深度必须深入板之厚度 1/3;19. 基板边缘凸齿或凹缺不平≤0.2mm;

20. 镀金之厚度,须符合 APPROVE SHEET 中之要求(单、双面板→5u);

21. 孔径依据 APPROVE SHEET 中提供之成型尺寸图,对于孔径规格及允许误差范围进行检查;

22. 因本厂对白色阻焊油有特殊要求,如果 PCB 要求盖白油,则白油为纯白色;

23. 阻焊油表面不允许有指纹、水纹或皱摺情形产生;

24. 零件面之 TEXT、MODEL、LOGO、FCC、CE 等文字不能有损坏不可辨认之情形;25. PCB 板面不能残留助焊剂、胶质等油污;

26. 以上条款如有特殊之要求,我司将另行通知;27. 末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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